团聚、依亲入台证代办
大陆配偶结婚首次入台办理团聚入台证、第二次及以后可申请依亲入台许可证。- 团聚办理时间:30天
- 依亲办理时间:7天
- 在台停留时间:6个月
- 核心办理要求:大陆配偶申请赴台团聚必须先完成结婚证公证,申请依亲入台必须在台湾完成了结婚登记。
微信聊天记录、旅游合影照片、与父母一方合影照、书信、彼此购买礼物付款记录等文件。
要家访以便确认资料真实性,如家访期间台湾配偶在外地出差,可由其父母接待。
到底台湾机场后会被安排面谈,如面谈未通过则只允许停留1个月,面谈通过则入台证停留期间可以延期5个月。
团聚后申请居留可享有之权利:大陆配偶经许可团聚入境,并已办妥结婚登记者,可向“移民署”任一县(市)服务站申请在台依亲居留。持有依亲居留证,在台工作免申请工作证,居留满6个月或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,应参加全民健康保险。
找到上次没通过的原因后备齐资料就可以重新申请了。
三个月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要经过海基会验证,且在申请人入台后才能领取使用。
逾期超過四日但未滿一個月者,不予許可期限為三個月;逾期超過一個月但未滿三個月者,不予許可期限為六個月;逾期超過三個月但未滿一年者,不予許可期限為一年至兩年;逾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三年者,不予許可期限為三年至五年;逾期超過三年者,不予許可期限為五年。
在机场面谈没通过须要补买离开台湾的机票。
这种情况一般在海外的台北经济文化中心办事处申请入台团聚签证。
向签发机构“台湾移民署”申请补办,不得使用之前图片档案彩色打印使用。